雷以諴
(1793—1871)清湖北咸宁人,字鹤皋。道光三年进士。累擢为奉天府府丞。咸丰间迁左副都御史,会太平军破扬州,乃自请从军,以刑部侍郎帮办军务,与太平军相持于江北。曾用幕客钱江策,于扬州仙女庙等地,创收厘捐以助饷,为厘金之始作俑者。官至光禄寺卿。有《雨香书屋诗古文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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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1793—1871)清湖北咸宁人,字鹤皋。道光三年进士。累擢为奉天府府丞。咸丰间迁左副都御史,会太平军破扬州,乃自请从军,以刑部侍郎帮办军务,与太平军相持于江北。曾用幕客钱江策,于扬州仙女庙等地,创收厘捐以助饷,为厘金之始作俑者。官至光禄寺卿。有《雨香书屋诗古文》。